1.誤以為家里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于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于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業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2.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簽會導致加國拒簽
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簽或者由于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簽史不會影響加拿大簽證申請。不少學生被美國使館拒簽若干次,轉而申請加拿大,為了怕再次拒簽,就更換新的護照送簽,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上說美國拒簽,加拿大也會被拒,這些誤導造成許多申請者在精神上、金錢、甚至簽證申請被拒的種種損失。
3.誤以為簽證是有后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層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4.誤以為加拿大留學父母不能陪讀
針對加拿大出現的越來越多的低齡留學生,加拿大使館開放了探親簽證政策,孩子在加拿大留學的父母只要沒有不好的出境記錄,大部分都可以獲得最長十年的長期訪問簽證。
5.誤以為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 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文件獲取加拿大學習許可(study 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于學生在加拿大實際需要的學習時間,很多時候只有一年或兩年,學生必須在學習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簽手續,而能否成功獲得續簽通常取決于學生此前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各方面表現。
6.誤以為所有短期訪問簽證均可轉換為學生簽證
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留學申請,學生可獲得 Student Visa, 而短期留學(六個月以下)或探親等其他訪問者只能獲得Visitor Visa, 其中只有預科學校、小學或者中學階段持有訪問簽證的人、學術交換生或者是有資質的學習機構的訪問學生,和完成課程和研究項目的訪問簽證持有者,也可以申請加拿大境內學生簽證。